我和妻子感情很好。
只是她总是淡淡地,喜欢微笑却不言语,让我觉得我们之间有一层隔阂。
这层隔阂像袜子里的沙砾,虽不要命,但始终磨脚,一直到我死去。
直到我重新睁开眼,走到白发苍苍的她面前。
1.
我睁开眼睛,透过金边吊兰的柔和日光落入我的眼。
我睡了很久,大概时针转过一圈又一圈。
我租下这个房子时,房东再三强调,房子是他的父亲居住过的,老人家被他接到身边生活了,又不想房子闲置,所以才要出租。
房子的装修可能不适合我。
不适合我这样的年轻人。
是的,我是以二十五岁的面孔重新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我也对此感到诧异。
我租的房子是我原来住的房子上一楼。
妻子喜欢芋头香的全麦面包。
为此在她的小小便利店里,芋头味的面包永远放在入口最显眼的一排。
早上七点二十分,烤熟的面包的香气将我唤醒,我熟练的洗漱好后站到厨房的窗户前。
妈,我上班去了。
是儿子的声音。
通过两层玻璃和空气已经有些浑浊不清。
我死的那一年,儿子才15岁。
都说人死之前,最后失去的知觉是听觉,可我闭上眼的那一秒,对上的是儿子充满恨意的眼睛。
然后,什么都没有了。
他没有对我说最后一句话。
小宇,你吃饱了吗
妻子温柔的询问随之传来,但过了许久,没有回应。
面包的香气也随风飘散。
楼下没有任何动静了,他们或许已经各自忙碌。
我也给自己泡了一杯茶,拿起笔开始我一天的工作。
我生前是个作家,我写过很多作品,我涉猎很广,写过散文,出过诗集,最受年轻读者喜爱的,是我的小说集。
也诚然不是什么精彩的爱恨情仇,是我的前半生的三三两两旧事。
后来,我加入了作家协会,也入了党组织,要开的会越来越多,作品反而少了。
而当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是精力最好的二十五岁。
我决心要把自己最后那几年构思的几本小说都一一写出来。
2.
写到日头高升,中午时候,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
我拎着我那个竹编的菜篮子出门,我观察了一个月,现在出门,正是遇到妻子的好时候。
果不其然,我刚下楼没几分钟,妻子也同步出了门。
我知道她早上收拾完餐具喜欢听一段黄梅戏,磨蹭到中午才出门。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个月,我都没有看到妻子戴眼镜,明明她有很深的近视。
我装作才抽完烟的样子,把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烟盒丢进垃圾桶,才装作刚好看见妻子的样子。
魏姐!
我的妻子年纪比我大三岁,我从前私下只得称呼她为我的顶好的姐姐。
在外人面前才得以称她的名字,倩倩。
只是,我如今是以陌生人的身份与她相识,便加她的姓氏作为前缀。
我并不是没有想过与她相认。
只是不知为何,她好像记忆出现了差错。
我那天醒来时,是躺在一片空旷的草地上,四周散落着我的身份证、钥匙、钱,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惊诧于死后复生的奇迹之余,连忙找到公交车站坐车回家。
我敲响大门,咚咚咚三声,开门的是我的妻子。
她的头发已经全部花白。
她问我,你找谁啊
我说,我是你的丈夫,耿陆。
妻子突然大发雷霆,谁啊我不认识耿陆啊!耿陆是谁啊!
过了一会儿,她又莫名地恢复了平静,用一种淡淡的微笑的表情看着我,温和地说,耿老师去外地出差了,你明天再来吧。
于是,我吃了个闭门羹。
回去后,我查了许多资料,只能简单的猜测,也许我的妻子得了老年痴呆症,又或许是我突然的离世对她的精神世界造成了打击。
总之,我没敢再刺激她。
后来我又重新梳理了一遍,我醒来后的世界。
那是我去世的十年后,而这时我的妻子已经六十岁了。
我捡到的身份证是新的,上面赫然是我的名字,年龄是二十五岁。
钥匙匹配的那把锁,我没有找到。
或许是老天爷的奇迹,我没再纠结为何人死后复生。
我用钱买了一个能写作的二手电脑,观察了许久后决定租下我和妻子的房子的楼上住户的房子。
妻子依旧经营着她的便利店,但是大多数时候她是不开门的,我猜测她是病了。
这在我后来在厨房听到楼下儿子和她的争吵声中得到了证实。
妻子慢悠悠地走在我的身旁。
小陆,我怎么每次都能碰到你。
很奇怪,妻子是一直记得我的。
她微笑的看着我,她似乎心情很好,走路的脚步都比平时轻快。
我诚实的告诉她,我大概这个点饿。
她听完恍然大悟,我那个短命的丈夫也喜欢这个点才吃第一餐。
又走了一段路,路过她的便利店,她让我等一下。
她走到便利店门口,从兜里掏出哗啦啦响的铁钥匙捅进锁眼,翻找了一阵又上锁门。
她拿出一个红色的塑料袋递给我。
我接过来,透着塑料袋,我看见里面是几个圆滚滚的好丽友蛋黄派。
我从前最爱吃这个。
我的眼角一酸,眼泪快要流下来。
我试探性地问她,这个,你丈夫也爱吃吗
这回她疑惑地问道,我没有丈夫呀
她又生病了。
3.
我注意到妻子买了一大捆菠菜。
但她最讨厌吃的就是菠菜。
我试探性的问她,菠菜味道冲,平时很少有人爱吃的,魏姐怎么买起菠菜来了
妻子毫不设防,今天晚上老罗来家里吃饭。
老罗是谁,她新认识的老头吗
我难免有些吃味的想。
又忍不住头脑风暴一番,最后想起来,我刚跟妻子相亲认识那会儿,确实村里老有个姓罗的追她。
那个姓罗的来参加我们酒席那天还不停地用眼睛瞪我。
我只当是对我的赞赏了。
没想到,几十年后,我英年早逝,他卷土重来了。
我的心里五味杂陈。
我们各自选好蔬菜和肉蛋,我送她到她的门前。
我帮她把东西提进来,妻子微笑地看着我,像往常一样道,真谢谢你,小陆。
我礼貌退出我们的房子,给她安全感。
而后才招招手示意,只是顺手而已。
我原以为她该像往常一样关上大门了。
没想到,这次她犹豫许久,递过来一把钥匙。
小陆,我这些日子头晕得厉害,本来不想麻烦你的,可是我的儿子经常出差,你可不可以……如果我没出门,请来看看我。
这我理所应当欣然接受。
我的妻子和我一样在村里长大,我有幸读过几年书,妻子却未曾在学校待过一天。
很多东西她一直都学不会。
可她的知书达理真是与生俱来的。
我兴高采烈的上楼,吃好了饭菜继续忙着打字写作。
下午六点的时候,我又闻到了熟悉饭菜香,走到厨房,刚好又听见妻子忙碌地炒菜发出的锅铲与锅发出的摩擦声。
我不禁有些酸溜溜的想到,真是便宜那个姓罗的了。
这使我不得不加快与妻子相认的脚步。
4.
第二天下午,我到妻子的便利店买挂面。
妻子从在货架上挑挑拣拣,拿出一捆洗面递给我,我细看了一番。
包装纸上写着:清河面。
是我从前爱吃的那一款,只是换了包装。
你买这个吧,这个好吃,我和……都爱吃。妻子嘟囔着道。
但是她思考了一会儿,确实没想到,到底还有谁爱吃这个面。
我接过面条,把口袋里的零钱数了给她。
便利店门口有棵树,是一棵月牙白似的樱花树,这样不实用的树,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害得妻子被嘲笑许久。
直到它一点点长大,枝叶伸展,躯干像结实的骨骼扎进这泥土,它长成一棵盛满樱花的树,成为小区的一道奇景。
门口有几个小姑娘来打卡拍照。
妻子看得出神。
我顺势提出,我也给她拍一张吧。
妻子有些惊喜,手抚摸着自己脸上的皱纹,脸上的神情如少女时期的她却如出一辙。
略带一丝害羞腼腆的、热情。
可以吗,小陆
我说:当然可以了,我刚好可以练技术。
于是我兴致勃勃地回到楼下拿相机。
下楼时几个女学生刚好要走,排排站着和妻子道谢,妻子笑眯眯地送走她们。
我注意到她把便利店门口的地扫了一圈,把烟头纸袋都捡起来了。
我让她走到树下。
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的妻子真的是一个活脱脱的美人。
尽管她已经六十岁,脸上虽然斑驳着几条皱纹,但她依然梳着满头银发扎起两个羊角辫,她依然穿着喜欢的碎花裙,裙边的流苏在微风中静静摇摆。
妻子走到树下,轻轻摇着手里的蒲扇。
脸上泛起微笑像湖面微风皱起的波纹,如此平淡,如此怡人。
我告诉她,洗相片要两天时间,洗好了我给她送上门去。
她说不用,还是拿到便利店来吧,她在这里的时间多一些。
妻子揉了揉眼睛,阳光让她的眼角已经泛起了红晕。
我说,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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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一段时日,我把写成的第一部书投稿到出版社。
笔名原想沿用从前的,又怕惹人说闲话,胡乱起一个,叫鱼肚。
我的儿子,叫耿宇杜。
我最喜欢的这个孩子,是我的二儿子。
而另一个更让我心痛的孩子,还未出生就死在妻子的肚子里。
那该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妻子才刚嫁过来,我这一穷二白的家里,除了几张沾了喜庆的喜字,什么也没有。
空落落的四面墙还漏着风。
妻子挽着我的胳膊,说怕什么的,你是有文化的人,这个世界是饿不死有文化的人的。
可惜这时候才改革开放没两年,我这可怜的文化只够在村里教教孩子,连床新被子也换不来。
而我的第一个孩子就是没在这样一个萧条的时节里。
那时候我才19岁,妻子21岁。
她还很年轻,可是她趴在床上呜呜痛哭着,我从县城里赶来,眼泪鼻涕也一把一把的流。
我那时太年轻了,总觉得难过一阵会好的。
我结婚时才17岁,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场婚姻对我的意义是什么。
我只知道,我有了自己的婆娘,半夜被窝多了一个人,分田可以多分几亩,其他的一概不知了。
甚至那天去她家里,我都不知道原来是相亲的。
她妈故意指着她的妹妹问我,你觉得这个姑娘怎么样
我说这个姑娘好看,但是笑得太豪放了。
她妈捂着嘴笑,一会儿才说,那我还有另一个姑娘,就是比这个大点,笑得可好看了,你要不
我说,那就要吧。
于是我妈用一百二十块钱把她娶给了我。
于是她担起了我那几亩田地的重担。
我那时迫不及待地想从小学离开,我想写书,想去过更好的生活。
后来有了妻子,这个想法更加坚定。
她虽大我三岁,却事事听我的。
唯独有一件事。
我告诉她,我不想继续教书了,我想和她一起种田,白天下地晚上写书。
她难得生一回气,大家都指着你教孩子们呢,你不想让大家都有学问吗
我无言以对,心里竟然真的浮现了一团团名为愧疚的棉花。
就这样,她承担起绝大部分农活。
而我只在周六日才有机会和她一起。
转机在两年后出现。
那时我的一本小说被省图书社看上了,想要我连载。
这样的机遇难得,于此同时,我的妻子也有了身孕。
这一年,我好像人逢喜事精神爽。
妻子的肚子一日比一日大了起来,田地全交给母亲照管,可母亲到底年迈,日渐生长的荒草让村干部好几次来家里批评我。
就连曾经追求过妻子的老罗也过来奚落我。
于是,我再一次升起不愿做小学老师的念头。
夜深人静时,我揽着她的脑袋到臂弯下。
问她:倩倩,我们离开这里,好不好
妻子没有说话,眼泪像一汪泉水一样涌现出来。
她用沉默代替了回答。
我不解,于是与她冷战数日。
直到有一天,我在课堂上出神时,被一个急切的声音打断。
来人是我的邻居,一个五十来岁,颇为健壮的妇女。
她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扯出教室,隔着一道泥墙,小孩子们个个都竖起了耳朵,她却浑然不觉。
大声嚷嚷道:你家出大事了,你快回家去吧!
我冷下脸,把头探进教室,让他们自己背课文。
又把邻居叫到远处,她说,你老婆干活,把孩子干没了!
一句话,叫我一下子白了脸。
明明,明明说好了不让她干活的。
我的心里涌上一股无名怒火。
我生硬地告诉邻居,孩子还在上课,不能没人管,有事下课再说!
那是怎么样灰暗的一天。
我尚未出世的孩子,我们这一家子,盼了他七个月。
我甚至下定决心,哪怕是个女儿,我也认了,我要给她最好的,让她读书写字,做个城里姑娘。
一整个下午,我再没心情讲别的,直到孩子们推我的肩膀,说该放学了。
我浑浑噩噩地走向家里,像是走向一个冰冷冷的坟墓。
魏倩,为什么偷摸去干活
我问她。
那时,她正背对着门口,坐在床上,身下裹了一层厚厚的被子。
她不回应我。
我走到她的身前。
她的脸白得像白桦树的皮,此刻静默地流着两片泪水。
她的眼睛不看我,试图张张嘴,却什么声音都没有。
我和她抱在一起,泪水流成一片。
我爱她,却没有能力让她过好的生活。
这种感知让我的四肢百骸都灌满风沙。
我又当了十年教书匠,在这个小小村庄。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笔下的主人公永远是个老光棍。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当光棍好,当光棍没有老婆,就不会有死孩子了这样的事了。
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在谴责魏倩。
直到她的肚子里,重新生长第二个孩子。
村里兴办的小学在这十年间陆陆续续有了四个老师。
我觉得离开已经到了时机,这一次,我没再拒绝编辑部给我抛的橄榄枝。
我没有和妻子商量这件事,就做了决断。
月底,我带着怀孕的妻子来到了市里,母亲不愿意离开老家,好说歹说,答应孩子出生后再来。
可没等孩子出世,一场风寒将她带走,也斩断了我和这个小小村庄的所有羁绊。
年近三十,我和妻子像两个从小在丛林长大的野猴子被请到了杂耍马戏团的舞台上。
不知所措。
妻子也有些生闷气,不过木已成舟,她无话可说。
我们住进单位安排好的房子里,妻子再不必到田里去做农活了。
我们之间,终于平静地度过了一段时间。
这一次,我的孩子也终于成功地呱呱落地。
小于杜出生后,我的事业好像得到了新的生命。
一切都在向好的地方发展。
我出版了我的诗集和散文集,准备着手写一部长篇。
我曾经就读的学校邀请我去开讲座,在那里,我见到了我曾经的学生。
葛秋,她才二十岁。
她也是小葛村的村民,是难得从那个村子里考出来的大学生之一,现在已经在我的高中当了老师。
葛秋向我问好。
好像许多年前,我得知妻子流产的那个下午,失魂落魄地坐在讲台上的时候,就是她,懵懵懂懂地安慰我,老师不要难过了。
现在十来年过去,她长大了,还是这样善解人意。
她问起我的孩子。
我把关于小于杜的一些琐事告诉了她,引她轻笑了起来。
葛秋还是作协的人,后来在她的牵头下,我也加入了作协。
我的人生好像到达了最为春风得意的时候。
6.
有一天,妻子突然问我。
你觉得我老了吗
那是我四十的那一年,比我大三岁的妻子也更早的进入了中年恐慌。
我知晓她心中的愁绪,下班时特地给她买了一大束鲜花。
九十九朵名为戴安娜的粉色月季。
妻子抱着花絮絮叨叨,这么漂亮的花,一定花了很多钱吧
她翻箱倒柜没有找到一个合适大小的花瓶,但扬起的眉毛却仍显示了她不错的心情。
我没有回答她的话,只说花钱买夫人开心。
儿子扭扭捏捏地放下手中的牛奶,从餐桌前跳下来,跑到我的身边。
不,妈妈一定都不开心!
我顺着他的话,看妻子的脸色。
她笑容淡淡,听到儿子的话,眉眼喜色更甚。
坏孩子,乱说话。
儿子听到这句话,有些不开心了。
他跑进房间关上门。
我起身抱住妻子的腰,她这时已找到了瓶子,开始剪起了花枝。
姐姐。我许久不这样叫她,大约是想起从前的时光。
妻子竟然也红了红耳尖。
做什么,我没什么不开心的,别听孩子乱讲。
如果有,你可以告诉我,我一直都在。
7.
我又想起死前看到儿子的眼神,那样冷淡,甚至充斥着恨意。
究竟是因为什么呢
接连一个月,老罗三番五次的来。
危机感催着我尽快与妻子相认。
我日日倚靠在厨房的小小的窗前,听妻子摆弄那些锅碗瓢盆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响声。
好在于杜是孝顺的。
他偶尔下班早了也会在厨房帮忙。
我靠在门口听他们聊天。
妻子问他,最近工作顺利吗
于杜明显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他这个年纪,想来才大学毕业三五年,应是吃尽了苦头。
于杜的声音很沉闷:妈,不说这个好不好
妻子呐呐地回到:哦,好……好……
于杜又说:妈,你最近老毛病又加重了,要是以后认不出我来了,怎么办他的话陡然一转,连我都没想到。
他说:罗叔人就不错,又刚退休,也闲,能陪你,比我那个死得早的亲爹好多了!
我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番话来。
平时从不抽烟的我颤颤巍巍地从桌上的烟盒里掏出一支,夹在手上,却四下找不到能打火的火机。
——这包烟还是我为了去妻子的小卖部搭讪买的。
我这一愣神,没听清妻子是怎么回复他的。
却听见于杜继续说道:老耿是天底下最大的骗子!明明说好我们一家子长长久久……他却在外面有个私生子……还丢下我们不管。
我被这话震惊得无以复加。
我,有个私生子
我为何从来没听说过,这是从哪冒出来的。
我思来想去,最后想到一个漏洞。
8.
二十年前,我四十岁的那一年。
我加入作协后,写的书确实畅销了不少。
我时常要出差,去宣讲我的小说,办签售会,这是一种很潮流的形式,我虽内敛腼腆,但不得不去。
与此同时,葛秋的丈夫也生了一场大病。
她丈夫早年在木板厂做工人,后来上班的时候发生了事故,两条腿被木材压断了。
虽然工厂厚道,赔了一笔钱,但花在两条腿上,最后也所剩无几。
也许是出于同情,或是感恩。
甚至是对于同根生的悲悯,我有时候会把我办签售会的书的收入分给她个七分之三。
因为她的孩子也还很小,家里就她一个劳动力,实在让人不忍心。
我记得她的孩子在我去世那年也不过刚上小学五六年级,父亲也因为腿疾身体十分不健康。
于是,我立下一份遗嘱,将我名下财产百分之二十给了这个无辜可怜的孩子。
我总想着我的版权费足够让我的妻儿衣食无忧,却不想造成这样大的误会。
我起身便要下楼说清楚。
然而这时,楼下传来一阵乒铃乓啷的响声。
一阵喧闹过后,我听到门框被恶狠狠甩上的声音。
我匆匆下楼,只想到于杜怒气冲冲离去的背影。
我慌忙从口袋掏出钥匙,颤抖着插进缝隙里。
门开了,一片狼藉中,我的妻子坐在地上,双手掩面而泣。
倩倩,我来了!
我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的上前将她搂在怀里。
任由她靠在我的胸前,眼泪浸湿我的衬衫。
妻子终于忍不住,大哭了起来。
整个屋子陷入沉静之中,直到妻子哭累了停下来。
她呐呐地问我:小陆,你怎么在这里……
她又说:你刚刚怎么叫我倩倩
我抱着她,让她看着我,我就是耿陆,我是你的丈夫。
她却扭头,说她近视,看不清人。
9.
我将妻子带到了眼镜店。
嘴很甜的店员小妹上来就问:先生是要给奶奶配眼镜吗真孝顺呢~
我挥了挥手把她赶到一边,叫来另一个店员。
我说,这是我的妻子,麻烦为她配一副眼镜。
刚才还笑意盈盈的店员眼神中立马多了一些鄙夷。
看我的眼神好像在看一个小白脸。
我不在乎这些,只让她们给我妻子配一副眼镜就好。
妻子就这样红着眼睛进去测度数了。
出来时心情也恹恹的,并不怎么理我。
我从店员手中接过配好的眼镜,付了钱,走出店门时还能隐隐听到身后店员的笑声。
我们回到便利店里,我打开眼镜盒,小心翼翼地的拿出眼镜给妻子戴上。
倩倩,现在你看清了,真的是我。
妻子捧着我的脸细细端详。
她的大拇指托着我的下颌,食指和无名指覆盖我的脸庞。
你好像我的丈夫。
她说。
我就是你的丈夫。我接过她的话,指着货架上面包,散发着芋头香味的面包。
我知道你喜欢吃芋头味的全麦面包,你不喜欢吃菠菜,你讨厌我喝汽水,所以你总是把汽水的气都放完了才给我,对不对。
可是小陆,你怎么会是……我的丈夫呢我的丈夫早就死了呀。妻子觉得很奇怪,或许是儿子的刺激,她这次没有忘记自己还有过丈夫的事实。
我将从那块草地后醒来的事情,一切的一切都告诉她。
或许过去,我太少和妻子说话,错过了很多东西。
正是如此,上天可怜这个命苦的女人,才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
魏倩沉默不语地看着我。
很久之后,她做了一个让我意想不到的动作。
她做出一副冷漠的表情,生硬的说。
小陆,你先回去吧,阿姨今天收工了,不卖东西。
10.
妻子的拒绝让我格外难过。
以至于收到出版社的签约合同,我竟然没有一丝波澜。
我麻木地寄出稿件,走到儿子上班的地方。
儿子没有继承我的文学素养,他如今在当程序员。
这份工作让他很少有时间顾及家里,也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
我接近他母亲那么久,他竟毫无察觉。
我站在他公司楼下,看见他提着两份外卖上楼,和一旁的女子说话时,耳朵全是红色的。
我等了一天,直到晚上十点钟,他才姗姗来迟的下班。
然后一股脑的钻进公交亭下。
哎,我这个点下班,很少碰到人的,兄弟你哪个单位的
他也没有继承到他母亲的腼腆内向,十足健谈的样子。
我转过脸,正对着他。
我在等你。
他的瞳孔猛然放大。
你你你……耿陆!
回过神来,他挥着手,说抱歉,认错人了。
我握住他的手。
阿杜,是我。我有些话要跟你说。
于杜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没想到,我的儿子怕鬼这一点,长大后更甚。
我扶着他坐在公交站的椅子上,于杜缓了好久才缓过来。
对于我是耿陆,是他父亲这件事,我的儿子接受得更快。
我把对妻子说过的话又向他重复了一遍。
于杜噌的站起来:竟然是你,老天爷瞎了眼了让你活过来,你还好意思来见我!
我没有出轨,也没有私生子!我立马解释。
下一秒,儿子好像个被点燃的炮仗,跳了起来。
你还不承认!你知不知道你在医院躺着的那几个月,那个女的三番五次的上门来挑衅,还说我妈农村人没文化,配不上你!耿老师!
听到这些话,我也懵了。
葛秋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吗
我连忙辩解:不,我从来没有在外面乱搞过,至于葛秋,我无外乎是看在她和她丈夫是我们同村的,看她们一家子可怜,我才想着帮帮她。
到底是一个村子出来的,大大小小的往事织罗成就我的童年。
她帮我,我帮她,不过如此而已。
可到底还发生了什么呢
我对葛秋印象极好,除去她小时候安慰我,以及引荐我进作协这一点。
我能读完大学,也少不了村里人帮忙。
我知道葛秋的爷爷就给过我妈钱。
但是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我以为不必向我的妻子孩子说明。
现在看来大错特错。
看着儿子气红的脸,我的胸腔也燃起了一股火。
我从来没有背叛过我的家庭,这一点我向你保证,当年,我账户上还有一千二百元,只叫律师给她们一家子二百元,其他的再也没有了,我以为我的版权费至少可以让你们娘俩后半辈子吃喝不愁,现在看来,我可能看错了人,对不起你,儿子。
夜风凄厉地吹着,分明是初夏的夜晚,我却越发感到手脚冰凉。
于杜直勾勾地看着我,说,版权那个女人拿着你的遗书,说书是你们共同写的,你死了,版权该归她。这些年,我妈一个人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你的钱,我们除了那一千块,再没别的了。
我被这样的真相击溃地坐到地上。
我一直以为,我这一生虽不算十分刻苦,但也用自己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
让我的妻子孩子得以在我的庇护下健康成长,生活。
却没想到,在我离去之后,原来我的妻子过得这样痛苦。
我不敢想象,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又没有文化,没有工作经历,是怎样在这个偌大的城市把我们的孩子拉扯大,供他吃喝,读书成人。
我挣扎着从地上起来。
走,我给你证据,你去告她侵占财产,侵占你的权益。
11.
儿子虽不全然信任我,但在我整理好我所有的手稿——我最后在病床上的那一段时光里,我将所有手稿扫描成文档,拍了照封存在我的邮箱里。
那是我在病床上的唯一的乐趣,我曾经幻想着有一天我的儿子,甚至孙子打开我的邮箱,发现他的父亲/爷爷是这样一个脑洞大开的天才。
没想到最后用在对付自己的学生上了。
我相信妻子当年是因为没有太多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才会被葛秋用这样狡猾的伎俩,把版权费骗走了。
半年后。
从法院出来的那一天,葛秋穿着光鲜亮丽的衣服走到于杜面前。
走着瞧吧,小兔崽子这么恶毒,活该你爹死的早。她骂骂咧咧地说。
于杜的眉头却舒展开来。
这么多年来压在他心底的石头,终于被挪开了。
你当年不是还爱得不行吗于杜故意刺激她。
就凭他,一个臭笔杆子,也配得上我。要不是看他好骗,谁搭理他一个老不死的。
葛秋恶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走了。
我扶着我的妻子。
缓缓向于杜走来。
在过去的半年多里,我的容颜也在衰老,或许是我重生回来的缘故,我衰老得比其他人要快得多。
现在,我不像妻子的孙子了。
我像她的孩子。
不过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老成六十岁的样子。
等那一天到来,我们便可以白头偕老了。
12.
魏倩·番外
母亲领回来一个男孩子,说是来相亲的。
他看上去很小,只有十六七岁。
他一点都不健壮,我更喜欢健壮一点的男人。
可是来说媒的人很多,要么我看不上人家,要么人家看不上我。
他们挑挑拣拣,说我太瘦小,干不了农活,说我太矮了,娘矮矮一窝,说我屁股不圆,生不了儿子。
那些话叫我火冒三丈。
我发誓,再有男人来,我就把他打出去。
但是这个不一样,他乳臭未干得像个毛头小子。
他甚至没有意识到,他可能是被骗来相亲了他坐在门口的石墩子上,无聊地把玩树叶。
我听见我妈逗他说:我这个姑娘怎么样他说:这个姑娘好看,就是笑得太豪放了。
他说我妹妹笑得豪放。
我下意识收起裂开的大牙,我站在门后看他。
我妈又说:我还有个姑娘,笑得可好看了,就是年纪大点,你要不要。
他只当在开玩笑,两颗虎牙露出来。
要。
就这样,我嫁给了他。
这个比我小三岁的丈夫。
他刚读完大学回来,在村里教书。
明明自己也是个孩子,上课的时候却一板一眼。
我没读过什么书,我很羡慕他这种有文化的人。
他改作业时,我在旁边挑蜡烛看着。
白天,我去田里挣工分,晚上听他念书。
我顶好的姐姐,你今天一定累坏了吧!
他总是这样坏笑着,扑过来挠我痒痒。
这时候的他,确实和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我的心里却不适时的想起他那句这个姑娘好看,就是笑得太豪放了。
我不想在他面前表现得太粗犷,我这时还不晓得这种感觉叫自卑,我只知道要收敛着笑,一收敛,就是大半辈子。
没想到,我们结婚未满一年,国家就开始鼓励分田地了。
我兴致勃勃地向他挑大梁,我说我和娘两个人就能把地种完。
他不信,他教书教到一半就想跑到地里来帮忙。
学生在傍晚四点下课,他四点三十分就要跑到田里来。
晚上,他还要端水来给我洗脚。
说实话,我很感动。
在这个村里,我见惯了太多重男轻女的事情,也见过一个媳妇全家欺负的,见过被自己丈夫活活打死的。
如果不是嫁给他,或许我也会过那样的日子,然后麻木的走下去。
我看着他轻轻地按揉我的脚,再把我的脚放到墩布上裹起来,一点一点的擦干。
昏黄的烛光下,他的脸上竟然泛起一丝心疼。
可是明明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我干过的农活比这要多得去了。
竟然会有人因为我的脚上起了一颗水泡而心疼。
我告诉自己,就是他了。
我装一辈子的知书达理,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