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内,同学们终于长舒一口气。
然后全都朝王宇围了过来。
同学们将王宇团团围住,眼中满是钦佩与好奇。
“王宇,你也太厉害了吧!那几个老师联起手来都打不过孙余变的狼人,你居然一个人就把他给制服了!”
班长李琳满脸激动,声音都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分。
“是啊是啊,以前都不知道你这么猛,简直就是超级英雄!”
胖子张勃阳挤在人群中,兴奋地挥舞着手臂。
其中,女生们更是激动。
“王宇,你、你竟然是血族,天呐,这也太了不起了吧。”
“想成为血族可是非常不容易,需要通过各种各样困难的考验,真没想到,你竟然能成为血族的一员,怪不得一下子变得这么帅!”
“是啊是啊,还是珍贵的日行者!王宇,你刚刚打了那么久,还受伤了,一定饿了吧。”
“听说吸血鬼最喜欢处子的鲜血,要不然你就喝我的吧!”
说着说着,一个叫做李悦的矮个子女生脸色通红的靠近王宇,还拉了拉领口,把雪白的脖子更加充分地露了出来。
“喝我的!”
“喝我的!”
一石激起千层浪。
另外七八个女生也急忙冲了过来。
她们以前就在血族的宣传和洗脑之下,无比崇拜吸血鬼。
如今看到王宇大发神威救了陈老师他们,更间接救了所有人,顿时更加崇拜。
一时间,王宇的面前雪白细嫩的脖子乱晃。
“咕嘟!”
王宇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说实话,受伤加上剧烈的消耗,的确让感觉饥渴,本能的想要猎食鲜血。
纯洁高中生的处子之血对吸血鬼来说原本就香气扑鼻。
再加上王宇拥有超级嗅觉天赋和现在这个状态,这香气就更加致命。
就好像毒瘾犯了一样,让他忍不住想要吸上一口。
连獠牙都忍不住露了出来。
然而他却强行克制住了。
“不行!”
“我跟那帮吸血鬼不一样,我不喝人血!”
“谢谢你们的好意,还是算了吧。”
他依旧比较抗拒自己吸血鬼的身份,不想吸食人类的鲜血。
但这时他发现了一个问题。
他发现面前晃着的七八个雪白的脖颈之中,赫然有三个的味道不那么香。
不仅不香,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难闻气味。
“等等!”
他忽然抓住表情有些失望的李悦,将鼻子凑近她的脖子仔细闻了闻。
“不是错觉!”
“这气味就好像......”
“就好像孙余变身之前一模一样!”
超级嗅觉的天赋之下,王宇终于认出了这种气味,然后瞳孔一阵收缩。
如果说这就是狼人的气味,那岂不是说,眼前的李悦早晚有一天也会变成狼人?
不仅如此,朱霖霖,郭雪......
王宇在班上其他六个女生和九个男生身上,也都闻到了一样的气味。
也就是说全班一共四十三个同学,竟然有将近一半是狼人!
一个狼人都如此难对付。
刚刚最后拿一下,连银制匕首都断在了狼人孙余的体内。
虽然取了出来,但已经难以作为武器使用。
而由于白银的价格太过昂贵,其他人更是连白银武器都没有。
万一十五个狼人一起变身......
“嘶!”
想到此处,王宇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原本以为解决了孙余,危险就已经过去。
但现在看来,真正的危险,还远远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