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远在芬兰沈希言全然不知道国内已经变天了。
她坐在一栋庄园的别墅,正在为如何带好孩子而忙的焦头烂额。
你做我嫂嫂!
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叉着腰,趾高气昂地看着沈希言,软乎乎的小脸有些鼓,像咬着牙一样,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向人时像要把人萌化。
这是叶繁星第九十九次命令沈希言做她的嫂嫂。
沈希言叹息一声,把眼前这个团子一样的女孩抱在怀里,擦了擦她刚刚因为出门玩耍时不小心扑倒而弄脏的脸。
我不要。
沈希言果断拒绝了。
叶繁星愣了一下,眼睛泛红,大声哭了起来。
我不要,我不要,我就要你当我嫂嫂!
刚从外下班回来的叶筠澜有些头痛地看着又在哭闹的叶繁星,将她抱进自己怀里低声哄道。
哥哥,你不是很有钱吗!我命令你将她买下来当我的嫂嫂!
叶繁星人小鬼大,为了留住沈希言跟她一起玩,甚至财大气粗地让叶筠澜将沈希言买下来。
叶筠澜看着双颊通红的沈希言,眼里多了几分笑意。
不好意思,沈小姐,繁星她就是娇纵了些,人也比较胡闹,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沈希言急忙摇摇头。
说实在话,她还挺喜欢叶繁星这个六岁的小女孩的。
或许是因为名字和她之前养的那只雪纳瑞一样,加上叶繁星长得很可爱,珠圆玉润,让她忍不住心生好感。
繁星,那不就是星星吗
叶筠澜见妹妹哭到困了,将熟睡的小孩交给保姆,让保姆把她带回房间。
随后看向沈希言,温柔一笑:
我带你出去走走
两人走在一望无际的草地上,沈希言看着无边无尽的庄严,在心里感叹一声。
真是与生俱来的差距。
沈家鼎盛的时候在京城也能算得上富有,但是在叶家面前却显得小巫见大巫了。
且不说这个庄园在芬兰的中心地段,更是称得上是天价,有钱都买不到。
希言,刚刚繁星说的事情,你怎么想
叶筠澜走到一颗大树前面,停下了脚步,转头温柔的看着她。
一双微微弯起的丹凤眼如同挂在天上的月亮,清澈的眸里荡漾着层层水波,柔和的好似要把人化开一眼,语调温和,令人百感交集。
简单的白衬衫穿在身上就如同昂贵的丝绸,衬的他身姿挺拔,淡漠如竹,就是典型的贵公子形象。
只是沈希言不知道叶筠澜这么一个好男人,为什么偏偏喜欢上她。
我......我没有想好。
沈希言偏过头,强迫自己不要去看男人眼底的爱慕。
一个月前,她落地芬兰,带着身上不多的积蓄和母亲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
将母亲安顿好后,她就出来应聘工作。
人生地不熟,加上语言又不熟悉,她处处碰壁,最终找到了一份家政的工作。
说是家政,其实就是陪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玩耍而已,闲暇之余辅导一些简单的功课。
这么一个高薪而简单的工作,叶筠澜明明有更好的人选,却偏偏选中了她。
后来叶繁星第一次对她说出想要她当嫂嫂的时候,沈希言就明白了什么回事。
不过好在叶筠澜虽对她有好感,却从未有过任何越界的行为,就连话说都客客气气的。
每天她下班都亲自开车送她回家,偶尔还会带她一起出门吃饭,逛街,看烟花。
如果说,面对一个如此得体英俊男人的示爱,她心里没有一丝波澜是不可能的,但她更害怕,自己刚从一段失败的婚姻里脱身,这样的她也值得去被爱吗
在来芬兰之前,她就已经做好和母亲一起过完下半生的打算了。
如果叶筠澜知道她的过往后,对她产生了厌恶怎么办
他们甚至连朋友都做不成。
希言。
叶筠澜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双手不断抠挖着指甲,温柔地喊了她一声。
抱歉,是我太心急了,我只是随口一提,你不用有任何负担,也别因为我喜欢你,而放弃这份工作好吗繁星她很喜欢你。
沈希言张开口,却什么都没说,最后点点头。
今晚还是叶筠澜送她回家。
到了出租屋,叶筠澜下车,替她拉开副驾驶的车门。
拿着吧,这是繁星说要送给你的。
叶筠澜将一份精致的小礼物塞到她手里。
晚风吹过,叶筠澜看见沈希言脸颊边的碎发被吹起,有几根黏在了她的唇上。
他眼神暗下了几分,伸手替她将凌乱的碎发绾至耳后。
被男人冰冷的大手触碰到脸颊的那一刻,沈希言感觉被他触碰到的地方好似有电流穿过,酥酥麻麻的。
她红着脸说了一声谢谢,随后慌张地跑进屋子里。
叶筠澜靠在玛莎拉蒂前,看着沈希言那逃跑一样的背影,轻笑一声。
直到看见客厅的灯亮起,他才重新开车离开。
等沈希言洗完澡出来,看见自己放在桌子上的屏幕亮了一下。
是叶筠澜给她发了消息。
【晚安。】
还有一个可爱的小熊表情包。
她笑了笑,倒觉得这个表情包和叶筠澜挺像的。
她拆开那份礼物,里面有一个捏的丑丑的人偶,不难看出是叶繁星的杰作,还有一条宝格丽的项链,上面刻了一个言字。
沈希言抿紧唇线,握着项链的手用力了几分。
上次吃饭,她开玩笑,说从小到大都没收过特殊的礼物,想不到叶筠澜竟然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
她将礼物收好放进抽屉,关了灯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想要入睡,却怎么都睡不着。
脑海里总是想起叶筠澜的脸,心脏砰砰直跳。
真是疯了。
沈希言暗骂一声。
她叹息一声,认命地拿起手机刷了起来。
刚开机,就弹出来一条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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