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镖连忙应下。
“是。”
回到车上。
沈烈看着越绫熟睡的侧脸,只觉得烦躁的心绪都被一点点按了下去。
他一眼不眨地看了一会儿,头皮又开始痒,他的视线便落在越绫纤细如水葱的手指上。
她没有做指甲,也没有做颜色夸张的蔻丹,甲床是健康的粉色,莹润透亮,精致得跟玉质摆件一样。
好想让她摸一下头。
这样一想,沈烈只觉得头上更痒了,他忍不住蹲下来,把头往越绫手下蹭。
可他个高腿长,再怎么弯腰都碰不到越绫的指尖,他只好单膝跪下来。
虽然越绫是睡着的,虽然他顶着沈烈的名字和身份,但那也无所谓,反正头顶的温度是真的,眼前人柔软的呼吸也是真的。
沈烈停留了一会儿,感觉现在的情形更像是隔靴搔痒,他的头好像更痒了。
他坐起来,再次把头发抓成一团鸡窝。
乱糟糟的发型,乱七八糟的、不属于自己的衣服,让他看起来像极了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又愚蠢又可怜。
但他觉得无所谓,看着越绫,歪了歪脑袋,无声开口。
“我教给你的驯狼方法,也可以用来驯我,我比daron更缺爱,也会更乖。”
“你只要把手放上来,我就会自己戴上项圈。”
沈烈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托着下巴去看越绫,她对他的话没有一点反应,模样乖甜,也显得冷漠。
于是他想起来,自己做了很多恶心的事,越绫很讨厌自己。
鼓涨的情绪像是被戳破的气球,再次跌落回去,变成空虚和狼藉。
沈烈沉默了一会儿,才又笑起来。
“没关系,你讨厌温少虞,那我就不当温少虞。”
这种事情他很擅长。
就像周曼云,她喜欢他留白金色头发,他就二十多年没有换过发色。
她喜欢他优秀傲人,那他就努力让自己变得完美。
她相中沈珍珍做儿媳妇,他就努力去追求沈珍珍。
他用这种方法得到了母亲的爱,同样可以得到喜欢的人的怜悯。
沈烈歪着脑袋,下巴搁在车座上,轻轻闭上眼睛,自说自话。
“母亲已经不需要我了,她喜欢的小儿子马上就会回家。”
“不过那也无所谓,我只要你就够了。”
沈烈把头埋进手臂,手指抓住她的一片衣角,握紧手心里。
其实原本的计划不是这样的。
他本打算在周曼云得知沈烈的存在之前找到他,不择手段驱逐他,或者干脆杀死他。
这样,他就永远是温家唯一的温少,是周曼云唯一的儿子。
可是在拳场里,他看到越绫那样关心沈烈,明知他一无所有,连一件破烂裙子都买不起,她还是愿意带他逃跑。
甚至更早之前,他在话剧社看到沈烈跟越绫有说有笑,并肩而立
他的心境就已经变了。